買10平方米瓷磚遭遇兩項“行規”。工商人員接投訴后,對“行規”說“不”。
胡女士日前到硚口西漢正工商所投訴稱:她在漢西利華商店買10平方米的瓷磚,送來的瓷磚只有9.9平方米,還與當時訂購的樣品不符,且色差很大。商家說,瓷磚的面積無法剛好達到10平方米,只能按“行規”給9.9平方米,否則得加錢;瓷磚有色差,也是“行規”,不予調換。工商人員積極調解,最后,商家允許胡女士對所購瓷磚一一挑選,并退還3元瓷磚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