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貢獻
- 收藏
- 百事通用戶
- [20]
-
河北省出臺關于保障房工程質量的新政策
- 評論:0 瀏覽:771 發布時間:2012/4/12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出臺《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提出,確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安全,讓百姓住上放心房、滿意房。《意見》要求保障性住房的質量安全要達到以下工作目標:主體結構工程達到優良,竣工工程達到市級以上優質工程標準,施工現場達到市級文明工地以上標準。任何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合理造價《意見》要求,加強招標投標管理。嚴禁規避招標、虛假招標。要選擇市場信譽好、施工能力強、管理水平高、工程質量安全有保證的施工隊伍,承接保障性住房工程。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不得參與保障性住房投標。要保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的合理周期和費用。
建設單位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勘察設計、施工質量的過程控制,確保合理的工期和工程造價。任何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合理造價,明示或暗示設計、施工、設計、檢測、監理單位降低建設標準或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嚴格落實施工現場質量安全責任制度。總承包單位對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安全生產等負總責。嚴禁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嚴禁總承包單位以勞務分包形式,將工程肢解后轉包、分包。參建各方要嚴把鋼材、水泥、節能保溫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預拌商品混凝土的驗收與進場復檢,嚴禁不合格材料進場。嚴禁杜絕“瘦身”鋼筋和易燃保溫材料在保障性住房工程中使用。
認真組織竣工驗收,有效防控工程質量通病
《意見》要求,強化工程現場監理。配備足夠、合格的專業監理人員,認真執行旁站式監理;對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應書面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立即停工。認真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有效防控工程質量通病。
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終身責任制。建設單位應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名稱和主要責任人姓名。凡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有轉包和違法分包、掛靠、弄虛作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