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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平”與“房產經濟”如何契合?
- 評論:0 瀏覽:1501 發布時間:2007/3/14
“居者有其屋”是中國百姓自古有之的愿望。在本次兩會上,如何解決當前突出的住房公平問題,同時保持“房產經濟”的健康發展,{TodayHot}始終牽動著代表委員們的心。
2006年底,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布的《社會藍皮書》顯示,房價高、教育公平及看病難是當前三大民生問題。
中國總理溫家寶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房地產業應重點發展面向廣大群眾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要特別關心和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加大財稅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房制度。
一份題為《關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的提案同樣在兩會期間備受關注。由民革中央提交的這份提案,{HotTag}詳細闡述了政府參與建房的必要性,并建議政府改變以往的帶有交叉性質的住房供應體系,區別對待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
“我們經過長期調研,提出了這個新的觀點!比珖䥇f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朱培康就該提案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中國政府從1994年開始,將住房市場劃分成經濟適用房供應體系和商品房供應體系,其中經濟適用房針對中低收入人群,商品房針對較高收入人群。民革中央的這份提案認為,長期以來這一住房制度之所以不成功,是因為形成了經濟適用房既被作為政府福利房,又被作為商品房的矛盾,導致經濟適用房“富人化”。
朱培康說,針對經濟適用房建設中產生的諸如大戶型過多、中小戶型比例不夠等問題,政府曾經采取過多項措施,但是現在看來效果不明顯。這種帶有交叉性質的住房供應體系,不符合商品經濟規律。由于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最終追求利潤最大化,因此很難有效規范其經濟適用房建設和銷售。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建設廳副廳長馬志武說,一些富裕人群通過各種渠道購買到經濟適用房,從而引發社會對經濟適用房的質疑。
一些代表委員認為,應當明確各級政府對中低收入者基本住房需要的保障職責。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設銀行董事長郭樹清說,對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需要政府的積極作為。他認為,住房領域一些現存問題并不是市場化造成的,而是市場發育不完善,改革不徹底造成的。
但有擔心的聲音表示,政府參與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會不會對房地產市場和相關產業造成沖擊呢?如一些房地產業者提醒說,快速發展的房地產業對地方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不容忽略。2006年,中國全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為109870億元,其中全年房地產開發投資達19382億元。
對此,朱培康持樂觀態度。他分析認為,中國一些地區的商品房價格存在虛高的問題,在政府更多地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后,商品房如果賣不出去,開發商自然會按照商品經濟規律降價,這反而促使商品房價格回到合理水平,從長遠看是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任玉嶺說,如果改革得當,即只改革運作模式、不壓縮建房總量,那么地方政府擔心的調控房地產業影響GDP增長的情況就不會出現。
知名經濟學者吳敬璉委員認為,住房這個商品有雙重價值,一是住,二是投資。所以建低價房、廉租房是當前較為可取的辦法。而對于某些地方出臺政策讓多買房的人多繳稅,吳敬璉認為也是可行的。